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,林凌把饼子全数吃完,便放下了筷子。
不过一刻半的时辰,羊腿便冷透了,焦脆的羊皮上,布满了油脂凝结成的白色絮状,孜然和盐粒沉在肉缝里,吃起来是油腻的滞涩感混合咸得发苦的颗粒,羊肉本身的鲜味都全被盖住了,嚼着像一块腌过头的干肉,越吃越乏味。
还不如阿呆随手做的盐烤兔肉。
先前赶路时,因为越走越冷,沈念提出想缝制一件兔毛披风,他便一下打了许多兔子,还特意挑的个头大皮毛厚的白兔,本以为是要把皮毛存着待进城找裁缝铺子,却不想沈念将兔毛鞣制软化晾干后,从包裹里掏出不知何时放进去的针线,不过半日功夫,便给自己缝出来一件兔毛披风来,还没把兔肉浪费,熏制了许多盐烤兔肉,趁热吃时油润肥美,即便凉透了,再稍作加热,也没有失去风味,不知道除了盐还抹上了什么佐料,许是烤制时的选的柴火也有奥妙所在,叫他吃得根本停不下来。
沈念见皮毛有剩余,还缝制了两双手套,给他也分了一双。
那双兔毛手套如今还好好放在行囊中,未曾穿用过。
为什么不拿出来穿戴呢?连骑马时被烈风吹得手背龟裂,他也未曾想过取出来戴上。
沈念问他为何不戴,他的是不想戴。
是不想戴,还是不舍戴......
他一针一线给我缝制的兔毛手套。
林凌忽然惊醒,他摸摸自己的嘴角,竟不知何时已带上了笑,且与他平时的生笑脸不同,那嘴角都快裂到眼尾去了。
不可以再这样沉溺下去了,林凌把自己飘远的心思收拢,不敢再多看沈念一眼,快速转身走出了房门。
那扇房门的打开又引得楼下静了半瞬,见出来者并非兔毛白披风的巧身形,便移开视线又继续了热谈。
沈念连脸都不曾露过,竟已如此引人瞩目,林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,却道不明这份“不是滋味”从何而来,他靠到栏杆上,朝楼下二招招手,吩咐他收拾饭食,便开始打量楼下的食客们。
刚刚众人朝他望来时,他发现了一些异样。
这里是沙城,漠北与漠南的交界处,来往的都是商客,仅凭衣着便能轻松分辨南北,差异非常明显,且神态都具有商人特征,合桌谈时都十分热络。但是楼下有足足三桌,坐的都是北漠人,神情与商人完全不同,眼神半点不乱飘,话也是压着声音交谈,且着装上也与商人不同,若仔细看便不难发现,他们腰间别着的弯刀较一般漠北饶环刀要更长些,应是为了适应骑马作战,且身上竟还披着皮革而非长绒,这是完全舍弃了外观而选择增加防护力与方便行动的穿法。
此刻他们身上脸上,全是灰扑颇尘土。
这些应该是蒙古兵士,而且是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的蒙古兵士。
十数个蒙古兵士齐聚于此,定然是护送公主的队伍了。
当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,无心插柳柳成荫。林凌唇角微弯,他与那漠北第一美人定然存了缘分,纵使隔了千万里,也能在不经意间相逢。
可惜美人不在,莫非已经进房歇息了?
......
娜仁托娅见族人们脸上均有疲态,便不顾阿古拉的阻挠,决定留下在这客栈休整一,她吃完午饭就进了房间,让二给上热水沐浴。
漠北寒冬气候干燥寒冷,且水源稀少,若用大桶沐浴,更是难以维持水温,即便她是蒙古国的公主,也不过一月洗澡一两次,再多便是劳民伤财了。但如今已入了漠南,这里是中原的地界,便是浪费些也无不妥,且一路风餐露宿,露出的皮肤早已被雪粒子融化留下的脏污铺满,灰扑颇,她被誉为漠北第一美人,刚刚在大堂里那么多漠北的行脚商人,竟无一人注意到她,可见脸已经脏得无法辨识了。
她这次出行代表的是蒙古国,万万不可失了脸面,所以才想沐浴净身,好好打扮一番。
她心里存了一点隐秘的心思,不知盛装打扮后的她,与那看不清脸的披风女子,谁会更胜一筹呢?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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