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岩刚关好房门,转身便撞见端着一盆氤氲热水上楼的面具男子。他思绪骤然停滞,大脑一片空白,下意识便要上前拦话,低头见对方睹吃力,顺势伸手接了过来。
他作甚抢我热水?叶欢瞪圆了眼,正要开口斥责,却见那人端着水盆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,连忙快步跟上,正瞧见对方心翼翼将水盆搁在桌上。意识到自己误会了对方的好意,叶欢脸颊微热,迎上对方望来似在等候回应的目光,心虚地偏开视线,轻声道了句谢。
“我名莫岩,你可以唤我阿岩,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?”阿岩伸手抵住叶欢欲关的房门,温声问道。
原来只是问名字,叶欢暗自松了口气,松开下意识按在面具上的手,答道:“我叫叶欢。”
“叶欢......”阿岩轻念一遍这好听的名字,目光沉沉扫过对方面具,按捺住想掀开的冲动,缓缓收回抵门的手。下一瞬,房门便“砰”地一声,毫不客气地在他面前关上。
又害羞了。阿岩在门外立了片刻,暗自可惜面具遮了对方神情,若能瞧见脸上红云,定然更显可爱。他不急不缓转身下楼,行至柜台前,指着叶欢隔壁的房间吩咐:“我要这间房。”
掌柜只当他方才商议换房未果,心绪不佳,不敢多问,抬眼见那房间门敞着,应还无人入住,连忙应下,翻开簿册登记。
阿岩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压在柜上,转身回了座位。
“队长,蛊王之事......”下属上前欲问,阿岩抬手打断,沉吟片刻吩咐道:“你即刻动身,召集所有队员前来,我有要事吩咐。”
下属领命离去,不多时,队员便悉数聚集,连重伤昏迷的阿山也被抬了过来,阿依娜自然也跟着来了。
“现已确认蛊王下落。阿木,我知晓阿山是你师父,便由你暂代领队之职,护送他回族中医治,同时将消息禀报巫师,未时启程,可有异议?”
“属下领命!”阿木躬身应下。
“既已寻得蛊王,为何不即刻抓捕?”阿依娜满心不满,扬声质问,“还有你,为何不随队回寨?”
“蛊王已认主,无法抓捕。”阿岩瞥了这脑中空空的女人一眼,淡淡道,“圣女若想随队返程,亦可同校”
蛊王有主?阿依娜心头大失所望,断了觊觎蛊王的念头。她本想即刻返回圣殿,取众多珍宝不计成本重炼本命蛊,若一切顺利,最快半年便可重回巅峰,正要应声答应,却被阿岩接下来的话浇灭了心思。
“阿依娜,你当真不留下继续寻找失踪的本命蛊?没有本命蛊压制,你麾下的蛊虫,怕是不会再安分听话了。”
队长竟直呼圣女名讳!队员们面面相觑,悄悄打量二人,只见阿岩神色淡然,反倒是圣女脸色煞白,不知想起了什么,眼底竟还渐渐爬满惊惧。
圣殿里,可还有她十数个用情蛊控制的情夫,想起自己当初如何斩断他们与亲友的羁绊,如何毁去他们的根骨前途,强行将人留在身侧,一旦这些人失去情蛊控制恢复记忆......阿依娜越想越怕,声音都忍不住发颤:“我、我留下。”
见她终是想通关键,阿岩移开目光,沉声道:“先用餐歇息,未时准时启程,不得延误。”
“是!”
......
饭菜已尽数上桌,沈念见徒弟迟迟未到,料想是又沉迷看书忘了时辰,正要出门唤人,却被林凌拦住。
“方才险些被你蒙混过去,阿呆还没,为何那人见了你的脸,竟毫无反应?”那唤作莫岩的男子瞧见沈念真容,竟连半分惊艳之色都无,实在不合常理。看孩儿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,定是还有事瞒着自己。刚才享受了半孩儿的撒娇缠磨,才松口答应带他去苗疆腹地看书,转头竟把这事给忘了,果真美色误事啊!
“是幻象之能。”沈念正色道,“别人只能看见我愿意显露的模样,既能遮掩眼底异状,自然也能隐匿容貌,他们会下意识忽略我的样貌,往后我不必再戴面具,你也能时时瞧见我的脸了。”
这能力实则源自吞噬的玉蛾蛊。那蛊虫刚进化成功,诸多能力尚未娴熟,便急于觅食,又大意中了飞针,才轻易被拿下。它本是差一步便能成蛊王的存在,难缠得很。赤眼将其吞噬后才发现,它进化所得的本是幻象能力,却只懂用毒粉攻击,当真是死得冤枉。
林凌想起沈念曾提过,吞噬玉蛾蛊后得了抗幻之力,便点零头表示明白,松手让他开门,仍放心不下,亦步亦趋跟在身后。目光扫过楼下食客,见孩儿确实没有引起他人注目,这才彻底放心下来。
沈念轻叩房门,等候片刻毫无回应,索性推门而入,果然见他勤勉好学的徒弟正沉迷医书,整个人都快钻进书里去了。
不愧是我的好徒弟,沈念暗自点头,并没有贸然打扰,而是先凑过去看他读的典籍——《经穴解》?好像我也还没看过......
林凌在走廊等了许久,不见二人出来,连声响也消失了,忍不住叹气回头,果然瞧见两个书呆子凑在一处,都是一副恨不得钻进书里的模样。
他敲敲门板,扬声道:“劳驾二位,可否吃完饭再读?你们不饿,我可饿坏了。”
回应他的,只有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响。
忍不住又叹口气,林凌抬脚走了进去,路过案桌看见那盆清澈的水时,顿时挑挑眉,心里有了些准备,可走近看清叶欢的脸,还是忍不住“噗”地笑出了声。
相对没有沉迷太深的沈念率先回神,见林凌笑得停不下来,便顺着他的视线看向叶欢的脸。
“......”
有时候,药效太好,也不是什么好事......
好在叶欢记得涂药时辰,不过多敷了两刻钟,为免左右脸肤色不均,又给右脸补涂了些,本以为无甚影响,却不想这吹弹可破的脸蛋,竟莫名透着几分稚气。
“这膏药若让慕容风知道,就是倾荡产也要求着买。”林凌筷子使得飞快,嘴上嚼着饭食,还不忘打趣别人,“还叫什么祛疤膏呀,都能返老还童了,直接改名神仙膏算了。”
“疗效没有那般夸张,不过是提升了肌肤活性,容貌依旧如初,且它的副作用极大。”沈念咽下口中食物,神色严肃地纠正,“这药膏会招虫子,而且是招来的都是厉害的虫子,一定要心处理。”他想了想,觉得还是放在自己身边更稳妥,便叮嘱叶欢饭后将药膏送来。
“起来,叶欢你今年几岁?先前瞧你身形高挑,言语老成,还以为你至少已及冠,如今看来,应还没有我大。”
听到这话,沈念的咀嚼都停了,同样好奇地望向叶欢。
“快十八了。”叶欢答道。
“那便是十七,确实不大。”只是现在再看,却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了,若非身形高挑,怕是要让人疑心虚报年龄。林凌好奇追问:“你家中出事前已十六有余,怎么仍未曾定亲?”
叶欢眉目清秀,性格温文,家境虽不很好,好歹也算是官家,想要求娶并不困难,这般好的条件,怎会逃过媒婆的眼睛?
“我父亲中举时年岁已大,家中爷奶老迈,农活只能由我承担,不知是否日头晒伤,外露的皮肤黝黑干裂,后来虽不必再下地,但也养不回来了。”叶欢老实回答,“之前有相亲过的,只是姑娘家嫌我丑,没瞧上。”
县衙火灾时,他的脸和手都被热浪烫伤,黑皮倒是全脱落了,却多了层层叠叠的烧伤疤痕,如今涂新膏药后如新生般白嫩,也算是因祸得福。
“往后你便不用戴面具了。”林凌总结道,“多晒晒日头,不然以后姑娘家还要嫌你缺乏男子气概......”话还没完,又被沈念瞪了一眼,只得委屈地抿抿嘴,把“生得比姑娘家还秀气”的打趣咽了回去。
“是。”叶欢放下碗筷,算算时辰,开口道:“差不多两刻钟了,我先回房洗净药膏,师父、林公子,你们慢用。”
“去吧。”
叶欢下意识便要取面具戴上,听得师父一声轻咳提醒,才猛然记起,往后再也无需戴面具了。他低头看向手中的银质面具,心中百感交集。
一啄一饮,莫非前定。这大半年间世事流转,恍若大梦一场,起起落落,悲喜交织,万般滋味萦绕心头。如今这般境遇,是他昔日弓腰锄地、面朝黄土之时,从未敢设想的光景。
未来又会遇见什么?真叫人满心期待啊......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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