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诚顺着常升手指的方向看去,只一眼,他瞳孔猛地一缩。
不确定。
再看一眼。
然后,冯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。
“我也不知道啊,我们离开京城这两个月,除了前段时间,收到了陛下的回信还有家书,其他的时候,哪知道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?”
更何况,家书和陛下的信件,里面只提任务和自家的情况,谁会闲着没事往信上写,城郊外山地上长了透明的怪物呢?
等等!
透明的?
冯诚猛地想到,妹的涂鸦里,写了家里盖了间阳光房,她养了许多蝴蝶在里头过冬的事,并画了阳光房的涂鸦。
当时他还好奇阳光房是什么东西,看也看不明白,但现在再看山上的那些东西,他脑中闪过一道灵光。
“常兄,那是……”
“那是温室大棚,用琉璃搭建的。”
一道清脆的童声传来。
冯诚等人立即循声望去,就见一个面生的青年,怀里带着一个两三岁,穿着龙纹锦绣的男童骑着一匹汗血宝马,正朝他们走来。
尽管冯诚等人,第一次见到这个男童,但光凭衣服还有对方的气势,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,赶紧翻身下马,抱拳一拜。
“参拜皇太孙殿下!”
“二舅舅你们快起来吧,爹爹在后头呢,马上就到。”
话音刚落,众人就见朱标打着马追上前。
朱标无奈地看了一眼朱雄英,顺手将一件半大的虎皮袄,扔到朱雄英的身上。
“英儿,和你了多少次了,这个季节骑马要穿暖和些,早知道,就让你坐马车来了。”
“坐马车太慢了,我急着亲眼见到二舅舅他们,好去给娘亲报信呢。”
朱雄英朝着朱标扮了个鬼脸,然后用爷爷专门给他剥的虎皮,把自己包皮虎皮粽子裹好,往张东洋怀里钻了钻,伸手在马脖子上拍了拍。
“走!回宫!”
常升目送着朱雄英进了城门,这才收回视线。
他与朱标四目相对,眼睛不由得红了。
“姐夫,长姐一切可还好?”
“好,就是最近你那外甥外甥女太闹腾,她有些分身乏术,本来她也想前来一起迎接你们进宫的,英儿担心她吹了风染上风寒,就代她前来了。”
原来如此。
常升悬着的心刚放下,正想询问,山坡上的那些透明房子,到底是不是用琉璃做的,就见一辆辆马车穿过城楼,停在了队伍前面。
是各家的父母亲友,得知他们回京的喜讯,前来迎接了。
虽然大家迫切的想和亲友寒暄几句,但还是以正事为主。
常升带着朱标,来到装载着土豆和红薯的马车前,掀起盖在箩筐上面的毛毡布。
“太子殿下,这些就是陛下要的东西,我等不辱使命,将它们带回来了,有些保存不当,已经发芽了,可以拿到皇庄的温泉旁边种上,本地的种植方法,是挖个坑扔到地里,不管不顾,但我觉得,咱们司农司的主事,应该有更好的种植法子。”
虽土豆和红薯在原产地,已经生长了数千年。
但常升认为,那些听由命的种法,实在不适合这片土地。
除了野草籽撒进地里,不需要灌溉打理,其他无论是粮食还是果蔬,只要能够精细耕作,根据他们大明当地的做事风格,那必然是要精益求精,增产增收。
毕竟大明虽然地大物博,但人均良田算下来,还是不像孛露国家那样地广人稀的。
他们许多一个行省面积的国家,仅有不到百万人口,按照当地的种植方法,挨饿的可能性,但大明这种种植的话,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土豆和红薯,就显得十分鸡肋了。
“阿升,你的建议非常合理。”
朱标伸手拍了拍常升的肩膀。
“父皇已经考虑好了,该怎样试种了,这些事你们就不必担心了,既然回来了,接下来就好好调养身体。”
常升听到朱标的话,大为吃惊。
他好像没在书信里写清楚土豆与红薯在原产地,具体是怎样种植的吧。
陛下怎么知道的?
难道他们不是第一批抵达孛露的汉人吗?
怀揣着这个疑问,常升对面母亲和大嫂她们的嘘寒问暖,都有些心不在焉。
直到进了宫,陛下亲自给他们安排了接风宴,并且席间,还端上来一道有些熟悉,但却是从未见过的饭食。
“来来来,这是你们给咱带来的宝贝,咱也是沾了你们的光,才能吃上这煮玉米,这些都是李主事挑选出来不能留种的,吃一包少一包,咱就一人煮了一包,大家快尝尝。”
玉米?
常升等人听到这个称呼,一下子联想到他们去年送回京城的埃及粟米。
可眼前盘子里装着的玉米,颗粒比他们看到的埃及粟米要胖了好几圈不,颜色也更淡一些,并且闻着就有一股让人食欲大动的糥香。
“陛下,这玉米难道是埃及粟米?”
冯诚不敢相信,自己当初买完就后悔的那一把,看上去难以下口的外国米种子,居然能结出这么美味的果实!
要知道他当初还担心这埃及粟米,难以入陛下的眼,或者吃起来味道古怪被责罚呢。
“哈哈哈,诚儿,多亏你们目光如炬,一下子就发现了玉米这样的宝贝,自从收到种子以后,咱就让司农司主事,在皇庄把它们种下了,它们生长周期比水稻短一些,三个来月就能长熟,目前已经成熟了五批了,亩产已经达到了五六百斤!”
什么?!
常升和冯诚等人,惊讶得合不拢嘴。
要是他们没记错的话,当初卖这些种子的人,这种粟米的亩产,应该只有一百来斤左右。
他们是本着聊胜于无,来了总不能白来,钱花了总不能糟蹋的想法,送回来的种子。
结果,居然是亩产高达五六百斤的宝物?!
这让常升等人,一下子对于土豆和红薯未来的产量,有了更高的期待。
“陛下,那些发芽的土豆和红薯……”
“哈哈,咱已经让人去种了,你们放心吧,等到收获的时候,咱会让你们第一个去挖土豆挖红薯的!”
土豆和红薯只要精心打理,第一批就能达到亩产五六百斤的程度。
收获了就能尝试着,试一试乖孙的土豆炖牛肉!
用蒙古部落卖到大明的牛肉,炖半个球外产的土豆,光是想想,朱元璋就觉得胃口大开。
“好了,别光顾着话,玉米凉了就硬了,口感就不好了,吃,快吃。”
朱元璋看了一眼,已经啃上聊乖孙,他毫不犹豫的,把自己盘子里最大的这棵玉米掰成两半,将其中一半放到了乖孙的盘子里。
“吃吧,再种两次,这玉米咱的乖孙想怎么吃,就能怎么吃了!”
“谢谢爷爷!”
接风宴结束后。
又过了两日。
朱元璋便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,让常氏带着孩子,回郑国公府住一段时间。
朱雄英由于有正事要办,当时没有跟去,等到了晚上,这才跟着朱标一起来到郑国公府。
院子里已经飘荡着火锅底料的香气。
婢女们端着各式各样的肉菜鲜菜,穿梭于庭院之郑
由于温室大棚越盖越多,冬季鲜菜在富贵人家的饭桌上经常见到,常家的人们对于这样的场景,已经是屡见不鲜了。
然而,常升看到花样频出的鲜菜,还有牛肉、牛肚、牛喉等物,哪怕它们是牦牛身上掉下来的肉,他归家看到好几次这样的情景,却依旧觉得十分稀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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